根据《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莆委人才〔2020〕9号)和《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存量企业支持”项目的通知》(莆市工信人事〔2021〕24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县区工信部门初核、市工信局复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审,拟确认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郭哲男、马自强、莆田市鑫龙鞋业有限公司秦保堂、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余京林、李建平、刘梅玉、柏婷、李凌义、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林惠玮、黄胜祥、福建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后映清等11人为2023-2024年度《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存量企业支持”项目企业自主认定四类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 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莆田市工信局人教科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 0594-2292357(莆田市工信局人教科)
来信来访地点:莆田市工信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545)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
附件:2023-2024年度《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存量企业支持”项目企业自主认定四类人才拟确认人选名单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2023-2024年度《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存量企业支持”项目企业自主认定四类人才拟确认人选名单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企业自主认定四类人才姓名 | 职务 | 首次来莆时间 | 审核情况 | 是否属于新引进人才 |
1 |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 郭哲男 | 行政部副总监 | 2013.07 |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个税在莆田缴纳、符合企业自行制定的自主认定四类人才办法法 | 否 |
2 |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 马自强 | 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 2014.07 | ||
3 | 莆田市鑫龙鞋业有限公司 | 秦保堂 | 品管部经理 | 2017.07 | 是 | |
4 |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 余京林 | 财务经理 | 2019.12 | ||
5 |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 李建平 | 技士 | 2019.05 | ||
6 |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 刘梅玉 | 经理 | 2018.06 | ||
7 |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 柏婷 | 经理 | 2018.03 | ||
8 |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 李凌义 | 工程师 | 2019.11 | ||
9 | 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 | 林惠玮 | HRM协理 | 2019.03 | ||
10 | 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 | 黄胜祥 | IT工程师 | 2019.03 | ||
11 | 福建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后映清 | 设备部经理 | 20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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