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津贴

  申请要求

补贴政策内容

给予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工作津贴。工作津贴以实际工作月数按年度发放,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其中:

第一类人才:8000元;

第二类人才:3000元;

第三类人才:2000元;

第四类人才:1500元,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补助1300元。

第五类人才:2000元-800元,其中:

1)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师每月补助1000元;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的及人才评价积分65分以上者每月补助800元;

    (3)壶兰英才按管理周期每月补助2000元。

申报所需材料

1、莆田市人才补助项目申请表(个人类)表格下载

2、身份证

3、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工作(聘用)合同

5、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新引进人才证明材料(如是2017年4月以后毕业的申报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即可)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表格下载


  提交信息

莆田市人才补助项目申请表(个人类)

身份证

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聘用)合同(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新引进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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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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