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供短期服务、每年在莆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柔性人才,或没有在莆购房的长期工作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租住的,所在县区(管委会)或市属国有企业按下列标准每人每月给予租房补助,凭租房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报销,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
第一类人才3000元;
第二类人才2500元;
第三类人才2000元;
第四类人才1000元;
第五类人才1000元;(不包含壶兰英才)
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申请表下载
1、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申请表 表格下载
2、身份证
3、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工作(聘用)合同
5、租房合同
6、正式税务发票
7、企业类人才还需提供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表格下载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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