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

  申请要求

条件要求

取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才

所需提供的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表格下载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表格下载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5.申请人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入选国家、福建省以及莆田市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才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

6.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证明、股权比例证明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

  提交信息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

身份证或护照

硕士毕业证书

硕士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工作(聘用)合同

单位任职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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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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